为严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底线,防范安全事件发生,9月24日,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并抽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督导小组,对辖区内已完成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实验室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依据《一、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核查表》及相关督导要点,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三重方式推进。重点核查了实验室备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安全管理体系与运行、环境设施、关键设备、菌(毒)种及样本管理、消毒和灭菌、废弃物处置、实验室人员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情况。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排查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开展高致病性菌种实验活动的情况。
区卫健局强调,实验室生物安全“零容忍”,任何疏漏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各单位整改进度,适时开展复核工作,同时督促各实验室常态化做好内部自查与整改,切实筑牢生物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