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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公告
时间:2025-07-21 11:02 浏览量:1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优化炸金花app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现就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专项监督

  (一)行政许可方面

  1.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的问题等。

  (二)行政检查方面

  2.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议事协调机构、委托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组织具体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等。

  3.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检查事项未对照权责清单实施、未依据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检查事项的问题;实施未经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的问题等。

  4.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将入企检查行为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前提的问题;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问题等。

  5.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涉企检查缺乏计划性和规范性,存在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检查的问题;不同的行政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统筹协调,对同一企业频繁开展各类检查的问题;不同执法人员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时,执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行政检查结束后,不及时告知企业检查结果的问题;过罚不当的问题等。

  6.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专项检查不符合监管的客观需要,未经评估、未制定计划、未经批准的问题;“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全覆盖、无差别检查的问题等。

  (三)行政强制方面

  7.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主要包括:对企业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的事实依据不充分、未达到法定情形的问题;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未按规定制作详细的查封、扣押清单,没有通知企业相关人员到场见证,在解除行政强制时也未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对扣押的企业产品、设备等财物,没有妥善保管,出现财物损坏、丢失的问题;该依法拍卖处理的没有依规操作的问题等。

  (四)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

  8.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的问题等。

  9.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表彰、考核等活动的问题等。

  10.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问题等。

  11.在规范性文件中,为第三方机构违法设立行政审批权的问题等。

  12.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的问题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四、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邮寄地址:炸金花app 庄府巷24号炸金花app区人民政府4号楼521(炸金花app区农水局)

  联系电话:0595-223558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