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铂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024305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炸金花app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规范化建设。
一、推动住宅小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泉州市物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的通知》要求,指导物业企业及小区业委会,利用现有停车泊位或闲置的未利用场地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并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场所及消防器材的建设,确保场所充电装置的线路敷设、电气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易燃物等杂物。同时,对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要集中建设停车场所,推广安装停车棚简易喷水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截至目前,共有217住宅小区配备充电桩22246个,同时推动26个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共有充电桩600个。2025年室外计划新建停放充电位数1240个,利用既有停车场所计划新增停放充电位数560个,目前已完成750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位建设。
二、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施划停车泊位
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老城区分级管理要求,按照道路通行状况和停车需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并按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如中山路两侧背街小巷施划了约500个电动车停车点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桩,督促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做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治理行动。
衷心感谢您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管理工作。
领导署名:郑志伟
经办人员:郭海阳
联系电话:22355819
炸金花app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