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联合物业公司管理安商小区的建议》(第402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我局将推动社区振兴公司或社区与物业企业合资公司,积极参加安商房前期物业管理招标。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持续推进物业管理提升工作。
领导署名:郑志伟
经办人员:郭海阳
联系电话:22355819
炸金花app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